近年来,随着房屋总价值提高,在我市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申请的自有公积金贷款额难以覆盖购房贷款额,而单纯的商业贷款虽然能够满足购房人的贷款需要,但利率较高。在此情况下,购房人具备公积金低息贷款条件却无法享受的窘况时有发生。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采用住房置业担保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
为进一步适应企业多元化发展,满足市场化购房贷款需求。今年以来,在市公积金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的支持下,我司积极推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担保业务。截至目前,已完成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担保业务336笔(释放公积金贷款约1.36亿元)。此项业务的开展,一是帮助了公积金贷款客户降低贷款综合成本,为顺利购房扫清贷款障碍;二是降低了公积金中心贷款风险,补弥了住房公积金单户贷款额度的不足,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三是促进了房地产项目销售和回款;四是强化了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了银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担保业务流程,体现为民办实事、为市场优环境的国企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