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研究并推进田家庵区淮河小岛土地的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在汇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田家庵区政府等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该宗地块2008年为满足市城投公司(现建发集团)增加资产和融资发债需要,由市政府安排直接注入的土地资产,未办理相关收储和出让程序,直接办理了土地证,仅为满足当时融资需要。按照国家土地政策和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查标准,由于该宗地注入手续不合规,属于土地督查整改事项。我公司结合整改要求,正在积极履行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无法对该宗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
二、该宗地块虽于2006年由田家庵区政府完成所有住户拆迁安置工作,但该地块为河道及行蓄洪区用地不宜开发,目前不具备收储、开发利用条件,该地块仍由田家庵区政府管护。
三、为推进绿色发展,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目前市水利局正在编制《淮河岸线(田家庵区段)治理规划》,淮河小岛包含其中,规划定位为湿地科普展示区,主要功能为生态保育、科普展示及亲水观光,拟建亲水栈道、慢步行道、湿地观光等设施。
鉴于上述情况,下一步建议报请市政府明确淮河小岛开发利用意向,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收储,整理为净地后由规划部门配合调整规划,以便建设或出让。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的关心。
办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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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