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风险防控,发挥外聘律师优势,保障公司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就常年法律顾问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概况
(一)项目名称: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二)计划中选单位数量:1家。
(三)服务地点: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地域。
(四)服务范围: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五)服务费用:人民币11万元/年。
(六)服务期限: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限3年。
(七)服务内容:
1、为遴选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为遴选人重大决策、重大合作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为遴选人防范经营管理活动中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审核遴选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章程、合同、协议以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参与非标合同的草拟、修改;
5、应遴选人要求,代理处理遴选人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诉讼、非诉讼和仲裁、调解等活动;
6、应遴选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应遴选人要求,为维护遴选人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件;
8、应遴选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应要求提出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为遴选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一次以上;
10、中选人对遴选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遴选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其他遴选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法律问题和需要参与的法律活动。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拟承担遴选人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10年(含)以上法律执业工作经验(包含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经验,需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并且指派的律师执业经验10年以上。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5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人员、工作流程并加盖公章)
(五)提供近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近年来未受到投诉或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上述内容的声明函。律所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申请文件有关要求
(一)遴选申请文件格式
1、请按照以下顺序及格式要求编制遴选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1)目录;
(2)参加遴选申请函(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参选人基本情况表、申请时承担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法务工作经历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6)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7)参选人承诺(见附件);
(8)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实施方案(见附件,侧重于建筑工程类法律服务)。
2、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8)目文件内容为本次遴选评分项。
(二)遴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遴选申请文件须提交纸质版1份,应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遴选人对由于遴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遴选申请文件应放入包装袋内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包装袋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
(三)遴选申请文件递交
1、参选人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日期: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
2、递交遴选申请文件地点: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南路金海大厦三楼审计法务部,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54-664130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和附件要求装订、密封遴选申请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四、组织评审会
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各参选人提交的遴选申请文件,主要从律所及律师资格、律师执业经验、服务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经验、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审查、评比,最终确定最符合要求的常年法律顾问。
五、公示及聘任
拟聘人选名单在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huainanjf.com/)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由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聘任。
六、异议与投诉
遴选结果公示期内,参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审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通过书面材料向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若投诉人提供的材料不满足以上形式要求,则不予受理。我公司将自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监督部门: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南路金海大厦二楼。
邮编:232001。
纪检监察室电话:0554-6653301。
七、其他须知事项
无论遴选活动结果如何,参选人活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遴选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无向参选人解释其中选或未中选原因的义务,不退还报送资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huainanjf.com/)上发布。
2019年8月12日